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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来了西安11家防疫用品生产企业正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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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6日)下午

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

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发布介绍了西安疫情防控情况、疫情物资保障情况、西安强化监管及监测、全方位保价格方面的措施,以及出台5项措施全力保供应、保稳定、保民生相关情况,解释了新的医保政策及临潼区的疫情防控情况。

西安市累计确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74例

截至2月6日14时,西安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74例,其中新增确诊患者4例,累计治愈出院5例,在院患者69例,其中危重型患者3人,重型患者2人,其余病情均平稳。疑似病例患者名。

全西安市74例确诊患者中,包括西安市常住53例(西安户籍38人,外地来西安工作15人)、外地来西安市21例。西安市常住53例中,15人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出差史,13人发病前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10人发病前有人流密集场所经历,9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5人无明显疫区旅行及武汉籍人员接触史,1人在广州接触过发热患者。外地来我市21例中,20人发病前两周内来自武汉疫区,1人从上海乘飞机来西安。

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人,当前开展本地隔离医学观察人。医学观察站累计留观人次、解除人;正在留观人,情况正常。

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抽查医疗机构、汽车站、地铁、商场、超市、酒店等单位户次,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当前,西安市确诊患者中有5例无明显疫区旅行及武汉籍人员接触史,为了防止更多本地扩散,避免发生社区获得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一定要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加强防控措施。在小区出入口设置健康监测点,坚持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对于社区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物业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公共场所进出口处和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社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进入小区的车辆消毒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栏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口罩、隔离衣等防护物资

已开始本地化生产

在物资生产方面,西安市工信系统全面摸排有关生产企业底数,安排处级干部蹲点驻守,在督促现有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的基础上,着力帮助解决资金资质、员工返岗、原材料采购、上下游配套等问题,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生产紧缺物资,口罩、隔离衣等防护物资已开始本地化生产。动员西安住邦无纺布制品公司、西安宏昌洗涤公司等10余家防护、消杀类企业提前复工生产,支持锦华服装公司等企业加快转产。截止2月5日,累计生产口罩20多万个,消杀类用品余吨,84消毒液、次氯酸钠等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在物资采购方面,着力推动解决货源发掘、资金支撑、运输保障等“瓶颈性”问题,医院、药店、医药公司加大防护物资采购力度。截止2月5日,累计采购医用口罩91.4万多个、防护服近余套、护目镜多个、乳胶手套30.5余万双。

西安市11家防疫用品生产企业

正开足马力

西安市累计投放口罩10万余片

为加大防疫用品生产供应,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西安市场监管局采取“快审、快批、快检、快产”措施,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接,为西安市“爱诺美”口罩生产企业和“铭邦”隔离服生产企业,快速办理了生产审批手续,实现“快审”;

开辟绿色通道,对具备转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上门帮扶,全程指导企业申报资料,2月3日,向西安铭邦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西安市首张医用隔离衣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凭证,实现“快批”;

积极协调联系中国商业联合会百货劳保用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企业提供加班检测服务,保障产品质量,实现“快检”;抽调30多名技术骨干,驻厂帮扶,全力守源头、保质量,加大货源补充力度,确保市场供应不断,实现“快产”目标。

目前,西安市11家防疫用品生产企业正开足马力,处于全负荷生产状态。西安市“住邦”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的口罩生产线已开始批量生产,在西安市15家怡康药店和8家华润超市累计投放口罩10万余片。

西安出台新的系列医保政策

7种医用耗材临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一、扩大调整报销范围

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其中的7种医用耗材(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和其他医用口罩)临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同时7种医用耗材可刷职工医保卡(或社保卡)在西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二、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实施综合保障

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即患者救治不需要个人自付;

对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予以报销;

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照门诊特殊病种予以报销结算,按70%的比例支付。

三、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减少因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在西安就医的异地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再执行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使用医保专项周转金先行垫付,同时做好异地就医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由我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四、预付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周转金

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一方面,医院收治的用于治疗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的费用,不再按定额标准结算,实行按项目付费;另一方面,及时向医疗机构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预付专项周转金。截至2月5日,全市累计向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万元;向13个区县和高新区、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医保经办中心各拨付周转金万元,共计万元,医院收治病人数量变化,增加医保预付周转金。

五、实时做好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启动建立了72个应急监测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价格执行进行每日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做到及时预警预报。目前,监测的与防控疫情相关药品为35个品种83个品规,这些药品的销量较疫情出现之前有所增加,个别药品需求量大,货源紧张,但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六、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为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市医保局加强对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保服务职责的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新型冠状肺炎医保服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正常营业,积极宣传正确的防疫知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全力做好防控药械和消毒用品市场供应。同时,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定点零售药店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医保服务协议顶格处理。目前,对存在销售“三无”口罩行为的4家药店和哄抬价格售卖口罩行为的2家药店,分别做出约谈法人、扣除年质量保证金、通报批评,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等处理。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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