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有关情况。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米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昨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
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做好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有关情况。
我们请来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先生;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先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女士;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先生;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先生。请他们共同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凤凰卫视记者
年我们遭遇新冠疫情的时候确定将采取“乙类甲管”的防控措施,如今我们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请问我们具备了什么样的条件,能够使得这样的调整能够实现?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斌
从传染病的特征,健康影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出发,需要具有相关条件,这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的,是依法防控的鲜明体现。
年,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传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果断决策,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近三年来,通过对新冠肺炎“乙类甲管”严格管理,我们经受住了全球先后五波疫情的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密切跟踪病毒特点,研判疫情形势,加快推荐疫苗接种和药物供给,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因素,都为我们调整新冠病毒感染的法律归类创造了条件。因此,调整为“乙类乙管”。我们打的是有准备之仗,而绝不是被动的放开。
从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来看,奥密克戎变异株已经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是重症率和死亡率低。国际和国内检测数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减弱,症状以发热和上呼吸道症状为主。
从人群免疫水平来看,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得到普及。全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疫苗接种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和90%以上。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个人防护能力逐渐提高。
从防控工作基础看,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增设发热门诊,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储备,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逐步统筹实现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较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保健康、防重症”,依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疫情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体现了实事求是、主动作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政策,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病毒变异和疫情形势的变化,有助于把防控资源更加集中到保护患有基础病的老人、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上来,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全球大流行尚未结束,疫情走向仍有不确定性。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新冠疫情仍保持着高于普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退出,而是要继续强化管理、强化服务、强化保障。接下来,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新冠病毒感染采取乙类预防控制措施,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的准备,着力保证群众用药需求,着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根据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我国的法定传染病有多少种?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的?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在防控措施方面有什么不同?谢谢。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
常继乐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情况,以及它的危害情况,法定传染病在我们国家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的法定传染病一共是40种,其中甲类是2种,乙类是7种,丙类是11种。乙类传染病里面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也就是平常大家说的“乙类甲管”。
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后,在年1月,基于当时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特征等的认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后,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实施“乙类甲管”。当前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形势的变化,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到“乙类乙管”,刚才李主任也介绍了。调整以后,在防控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乙类甲管”时,主要是通过风险职业人群“应检尽检”、风险区域的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实施“乙类乙管”以后,我们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前一段时间新闻发布会也专门提到这一点,保证零售药店、网络销售电商要有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来满足居民的检测需求。
第二,在传染源的管理方面,“乙类甲管”的时候,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要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和隔离观察。实施“乙类乙管”以后,我们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
第三,在社会面的防控方面,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以后,社会面的防控措施更多的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者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比如说,我们除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这些特殊机构以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也不再对跨区域的流动开展落地检,也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不再划定高风险、低风险区,也不再采取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风险管控措施。
第四,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实行“乙类乙管”以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到社会面,对入境的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也不再进行抽验。
主要是这几个方面,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GTN记者
当前疫情广泛传播,有的地方病例出现激增。我们看到有个别网友反映,感染出现严重情况后入院救治困难。想请问当前的形势下,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我们国家的医疗储备是什么样的情况?能否满足救治需要?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
焦雅辉
谢谢您的提问。我们一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