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31日宣布,从4月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月1日,国家卫健委首次通报了新型冠状病*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3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
为什么此前不通报“无症状感染者”?
河南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张国俊表示,1月28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三版)》中,就将“无症状感染者”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进行了区分,如果新冠病*核酸检查呈阳性,但没有症状,不纳入每天发布的确诊病例中。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也规定,无症状感染者上报的数字不属于强制公开范围。但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对其采取集中隔离14天,并且在两个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要完成个案的调查,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并采取隔离措施。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进入“下半场”,发现的越来越多的无症状感染者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要高度重视防治无症状感染者。”
李克强指出,疫情发生之初,我们集中主要精力救治新冠病*有症状感染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人。现在要持续巩固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在全力救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人、做好社区防控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治无症状感染者”等群众日益